[钢结构·技术]安全鉴定与抗震鉴定有何关系?鉴定加固通用标准的一些规定探讨

发布日期:2023-09-13    浏览次数:165

《既有建筑物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2021已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作为计量鉴定行业的纲领性技术规范之一,通用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如何落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行业内的比较。 所关心的问题。 本文结合实际工作中的一些经验,探讨对其部分规定的理解。

关于安全鉴定与抗震鉴定的关系

GB55021-2021第2.0.4条规定“既有建筑的鉴定应当同时进行安全鉴定和抗震鉴定”。 多年来,对于结构安全鉴定是否应考虑洪水影响一直存在争议。

《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标准》GB/T50083-2014中对安全的定义是“结构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条件下承受各种可能影响的能力,以及结构承受的能力”。暴风雨发生时和暴风雨发生后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仍然保持必要的整体稳定性。” 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等相关标准中,都有对洪水的解释,因此,广义上的结构安全包括抗震安全。

但具体到“安全鉴定”时,GB55021-2021在条款解释中解释为“永久荷载和变动荷载下的承载能力”的鉴定,明确区分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并考虑洪水的影响。 这可能与我国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的历史和现状有关。 不过,本文也指出,两类鉴定必须同时进行。 因此,即使委托人委托进行建筑安全鉴定,也必须考虑抗震性。 大多数客户对规定不了解,鉴定机构应予以解释和指导。

在具体方法上,如果初步判定房屋的抗震性能能够满足相应的要求,为了减少工作量,可以将两种鉴定直接结合起来。 如果初步确定房屋的抗震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可以分别进行安全性能和抗震性能评估。 如果房屋的安全性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明显不能满足要求,通常不需要进行抗震性能评估。

关于本地安全认证

部分安全评价也是近期的热门话题。 GB55021-2021第4.1.2条规定:“仅对既有建筑的一部分进行安全评价时,应当根据结构体系的构成和实际需要,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 根据规范,标识级别分为预制构件、子系统(场地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标识系统三个级别。由此可见,对于常见的局部安全标识情况,一般来说,只能进行到预制构件层面,通用规范中允许部分安全标识,但没有具体要求,实际实施中控制不当可能会出现问题。

局部安全鉴定的前提必须是整体结构的安全性不容置疑。 这意味着房屋应采用完整性良好的结构体系,设计和施工正规,图纸基本完整准确,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正常维护。钢结构加固技术,没有严重的结构损坏或变形,也没有经历过严重的水浸或不规则的重建。 如果不满足这些先决条件,则不宜进行本地安全鉴定。

现场检查时,除了对委托区域进行定期勘察和测量外,还应对邻近的非委托区域乃至整体结构进行调查,以了解是否有严重的结构损坏、结构改造、荷载大幅减少、损坏等情况。到承重结构。 在其他情况下,如果可能的话,还应少量采样和审查材料特性和弯矩。

原则上应对整体结构进行校核或选择相对独立的承重结构子系统进行估算,推论应限于预制构件层面。

此外,现场检查中发现非委托区域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履行提醒义务。 如果发现危险迹象,应明确告知并处理,不能避免。

事实上,对于本土安全鉴定,建议鉴定机构提前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对具体鉴定技术路线进行深入梳理,谨慎推断,不应盲目推断或扩大范围。的推论。

关于地震识别

与《建筑物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相比,GB55021-2021中抗震鉴定部分的规定有一定的突破。 具体来说,后续工作周期的界定更加灵活,不同识别类别的承载力验证和抗震性能更加灵活。 动作识别被赋予了一定的调整空间,使其更加真实。

关于抗震鉴定类别的定义,GB55021-2021中看似没有提及建设龄期,但实际上与建设龄期密不可分。 这是由我国抗震设计标准的发展进程决定的。 根据GB55021-2021的要求,表1给出了南京市不同龄期建筑抗震鉴定技术要求。 其中,1980年代建造的房屋认定为A类,2001年至2010年建造的房屋按照原设计时执行的抗震设计标准认定。 比以前有了更明确的基础。 无论采用哪一类别进行鉴定,都有一个底线要求,即不得高于原建设时的抗震设计要求。 关于这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加强设防强度或设防类别的房屋,不能降低至原设计设防强度或设防类别进行认定。 只能根据当前的设防强度和设防类别来识别。 但允许根据剩余工期确定洪水影响。 适当折扣。

表1:GB55021-2021广州市不同龄期建筑抗震鉴定技术要求

钢结构加固的基本要求_最新的钢结构加固技术规范_钢结构加固技术

对比广州地标建筑《既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标准》DGJ08-81-2021和GB55021-2021,两者有相似之处,也存在一些局部差异。 表2列出了两种规格不同标识类别的技术要求。 进行了比较。 对于A类,两种规格基本相同。 对于B类,两种规格之间存在一定差距。 GB55021-2021允许洪水影响降低但不高于原设计。 对于设防强度不变的房屋,相当于没有降低,但DGJ08-81-2021并没有表明不能高于原设计。 对于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的组合内力设计值,GB55021-2021允许按照现行标准向下调整的要求进行调整,但DGJ08-81-2021指出应以现行标准为基础。 对于C类,GB55021-2021允许按照原设计执行的抗震设计标准进行鉴定,DGJ08-81-2021指出抗震承载力必须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 总体来说,虽然两个规范的要求没有什么不同,但主要原则基本相同,不存在实质性冲突。 混凝土结构DGJ08-81-2021总体要求更严格,鉴定人员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表2:GB55021-2021与DGJ08-81-2021不同识别类别抗震识别要求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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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A级混凝土结构的抗震鉴定

关于甲级混凝土结构的抗震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重视甲级房屋结构规律的分析和识别。 GB50023-2009第3.0.4条和GB55021-2021第5.4.3条对结构规律性分析有明确规定。 但GB50023-2009仅对8度、9度的设防强度有具体的规律性要求。 这并不意味着7度时不需要考虑结构规律性。 结构的规整性对于保证结构在大地震下的抗震性能至关重要,也是抗震措施的关键部分。 多次震害表明,高烈度地区同一场地的规则结构和不规则结构的抗震性能差异很大。 不。 结构不规则性的不利影响往往无法通过小地震计算得到充分发现和解决。 如果没有罕见洪水的弹塑性分析,概念分析和判断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对于严重不规范的甲类房屋,应在鉴定报告中明确强调,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判定,建议以现行合规要求的30%作为参考。

二是甲级混凝土结构柱轴压比的辨识。 GB55021-2021第5.4.5条规定,竖向预制构件的轴压比应进行测试和评估。 但GB50023-2009中,对于A级混凝土结构,除9度应不小于0.8外,其他设防强度均无明确要求。 柱轴压比是影响屈服后柱端塑性变形能力的最重要参数之一。 也是保证大地震时柱不倒塌的关键。 地震识别过程中不可忽视。 对于7度,建议使用1.05作为极限值,对于8度,建议使用0.95作为极限值。

三是甲级高层建筑的认定方法。 GB50023-2009中的A级标识方法仅适用于10层及以下。 然而,20世纪80年代天津新建了许多高层建筑,对甲级高层建筑抗震鉴定存在现实需求。 单纯根据A类房屋的要求进行标识实际上是不合适的。从安全角度来看,根据B类房屋的要求进行标识无疑是合适的。 但因技术条件难以按B类进行鉴定时,可适当降低要求。 具体做法是:洪水效应允许按现行阻力规定降低0.8倍,内力组合设计值无需调整; 抗震措施应符合乙级、抗震四级要求,并注重结构体系规律性的验证和鉴定。 。 完善重点预制构件和薄弱区域预制构件(如框架、柱子等)的标识要求。 当为乙类建筑、结构复杂改造或高度超过一定限度(如框架结构超过35m、框架抗震墙结构超过60m、抗震墙结构超过80m)时,应提升至三级以供识别。

结论

现有建筑的识别比新建建筑项目的设计更为复杂和多变。 在通用规范的实际实施中,必然会面临许多实际问题。 规范中的许多问题没有标准答案。 需要居民、检查和鉴定单位以及增援部队。 改造设计单位、审图、监理部门等各方通力合作。 既要深入理解和落实通用规范的规定钢结构加固技术,又要结合实际,灵活处理个性化需求,切实解决具体问题。 最终目标是保证既有建筑的安全性、耐久性和抗震性能,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鉴定人员的综合技术能力要求较高。 总而言之,通用规范刚刚开始实施,很多条款的具体实施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下游标准的修订情况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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