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为公路工程行业推荐性标准,将在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同时废止。 为便于理解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便于实施后工作,现将有关修订解释如下:
一、背景
公路桥涵工程建设往往面临复杂多变的地形、水文、地质条件和多样的结构形式,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风险很高; 原规范发布后,随着我国公路桥涵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以港珠澳大桥为代表的创新项目的实施,“四个“新技术”不断涌现,积累了丰富的公路桥涵施工经验。 同时,安全、质量、环保要求也进一步提高; 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提高行业技术水平,确保桥涵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交通运输部组织完成了规范的修订工作。
二、《规范》的定位和作用
《规范》包括公路桥涵通用材料,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工程、支架和模板通用技术,钢桥制造,各类桥梁结构施工,各类特种施工,特殊条件下施工及施工质量,安全和环保措施。 ,涵盖施工准备、施工过程、交接验收的全过程。 与公路桥涵相关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共同形成了公路桥涵施工的技术标准体系。 。 《规范》是根据我国桥涵工程施工实践经验和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制定的。 吸收了技术成熟、工艺先进、经济合理、安全环保、节能减排“四新”技术,旨在体现“安全、耐用、耐用”。 “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用桥涵工程建设理念指导各级公路新建、改建、扩建桥涵工程建设,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桥涵工程安全,提高施工技术水平。
三、《规范》的特点
(一)内容全面、技术先进、适用性强。 公路桥涵的形式多为梁桥、斜拉桥、悬索桥、拱桥、钢混组合结构、箱涵等。与铁路、市政工程相比,公路桥涵的种类繁多。类型和结构,桥墩基础形式多样。 《规范》补充了不锈钢钢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预制节段逐孔拼装、墩台预制安装、海上大型梁预制安装等内容。 与国外同类规范相比,特别是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与同类国家标准相比,基本涵盖了所有类型的桥涵工程,适用的桥梁类型、结构及施工方法和技术更加全面、系统、丰富。
《规范》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桥涵工程建设的成功经验,广泛征求设计、施工、施工、养护、管理等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回顾了技术创新成果港珠澳大桥等大型桥梁工程取得丰硕成果。 改造、提升、吸收,采用大量“四新”技术成果预应力钢结构技术规程,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力争达到技术成熟、工艺先进、经济合理、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节能减排,体现“安全、耐用、环保”的要求,“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规范》中对大节段梁海上预制安装、特殊环境条件技术措施、智能装备、施工监控技术、后张法预应力隧道灌浆材料性能指标等一些关键技术或指标进行了规定。高于国外相应标准。 但由于国内施工管理和制造水平的限制,构件的现浇、预制、安装精度指标低于先进发达国家。 高性能材料(如高强钢、耐候钢、UHPC等)应用很少,水平较低。 有一定的差距。
(2)技术成熟,可操作性强。 《规范》提高桥涵装配技术,推进标准化、工厂化预应力钢结构技术规程,引导信息化建设; 强调对关键施工程序和过程的控制,以过程控制为核心,根据公路桥涵的公共部位、基础和下部部位以及不同桥梁类型。 组织了上部结构施工顺序的标准内容,明确给出了各施工工序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方便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应用。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规范》注重施工全过程风险控制,将安全技术要求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通过对施工准备、大型临时工程、设备、人员、作业以及不同环境和季节因素的详细规定,规范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施工过程中的结构安全、操作安全和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 。
(四)引导“质量工程、效率至上”的理念。 《规范》通过施工准备、过程控制、监测检验等技术要求,规范施工行为,以达到控制质量波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施工成本、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指导施工人员增强质量意识和实践坚持“质量工程、效率第一”的理念。
四、主要修订内容
(一)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增添新内容。 《规范》增加了预制管片逐孔拼装、大节段钢箱梁安装、适合装配式施工的桥墩预制安装等新内容; 其提出“要推进标准化、工厂化、装配化、信息化建设”。 作为指导,增加了规定,要求采用数控机械设备、信息技术以及钢筋、钢结构、构件预制和预应力的工厂化加工制造。
(2)在近年来成功的工程经验和相关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吸收了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四新”技术。 《规范》增加了不锈钢钢筋、自密实混凝土等新材料; 增加了预制节段逐孔拼装、大节段钢箱梁安装、桥墩预制安装、高墩施工、步行顶进等新内容; 新增钢-混凝土组合梁、钢-混凝土节点、波形钢腹板梁施工技术; 补充了施工中大型起重机、缆索起重机的安全技术要求; 将原规范中的“GPS测量”修改为“卫星定位测量”,拓展先进测量技术,支持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的应用。
(3)调整相关内容,保持符合《公路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3362-201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与其他规范统一。
(4)适当调整了部分章节的内容安排,使组织结构更加合理。 例如,原规范第19章“钢桥梁”调整为《规范》第8章“钢结构工程”; 原规范第十三章“钢结构工程”“加大基础、承台、桥墩”拆分调整为规范第十四章“浅基础、承台、桥台”和第十五章“桥墩、桥台”; 原规范第22章“涵洞”与第23章“渠道、桥梁、涵洞”合并调整为本规范第24章“涵洞、渠道”等。
五、实施注意事项
(1)与有关规范配合使用。 《规范》应当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公路安全施工技术规范》等相关规范配合使用项目”等
(二)加强管理,认真落实监管要求,防范风险。 规范的价值在于执行。 坚持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提高桥涵施工过程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积极采取综合管控措施,防范工程风险。
(三)精心组织宣传贯彻培训。 该《规范》将广泛应用于公路桥涵工程建设。 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宣传贯彻培训,使技术人员准确理解《规范》、合理使用《规范》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持续提高桥涵工程质量奠定了基础。
(四)特殊条件下或特殊结构,不能完全适用本规范规定时,应进行专门论证研究,取得可靠的技术参数后,稳步实施,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