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搭设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脚手架搭设、使用和拆除,防止脚手架倒塌、高处坠落等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保障作业人员和他人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X及各承包单位。
3、管理职责:
3.1. 项目组和各承包商负责本单位脚手架塔安装的管理。
3.2. 隆基二手钢构负责脚手架塔架搭设的监督和评估。
四、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本规定仅作为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使用和拆除的基本要求。 具体实施时必须遵循相关规范中的相关技术要求。
4.2. 本规定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相抵触的,适用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
4.3. 材料选择和检验的基本规则
4.3.1. 脚手架使用的承重杆必须是钢管。 脚手架板可以是钢脚手架板或木脚手架板。 此外,不允许使用竹脚手架板和其他材料制成的脚手架板。
4.3.2. 脚手架宜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焊接钢管; 木质脚手架板应采用坚韧的木板,厚度不小于50毫米,宽度200~300毫米,长度不大于2.6米。 ; 钢脚手架板及扣件应为有资质厂家加工的成品; 绑扎脚手架板的镀锌铁丝应采用8号铁丝。 上述脚手架各部件进场时应有质量证明文件。
4.3.3. 脚手架搭设前,承包商HSE主管必须参加对所用钢管、扣件、底座、钢(木)脚手架板等材料的非现场检查,方可运至施工现场使用。确认合格后。 监理单位需要对进入现场的材料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材料,禁止使用:
1)钢管严重腐蚀、弯曲、压扁、裂纹;
2)紧固件、连接件和底座存在脆性裂纹、气孔、变形、滑移等铸造缺陷。
3)钢脚手架板锈蚀严重、油污、裂纹、变形大;
4)木脚手架板有裂纹、横缝大或腐烂。
4.4. 脚手架搭设基本规定
4.4.1. 参与搭建脚手架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资格。 安装前,承包商须将操作人员的有效营业执照和近期体检证明提交监理人员和项目组HSE部门审核备案。 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4.4.2. 脚手架搭设前,承包商应编制脚手架搭设和拆除计划。 脚手架搭设作业须经监理公司(HSE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大型承重脚手架搭设计划必须纳入稳定性验证和风险评估;
4.4.3. 脚手架搭设前,承包商的技术人员和HSE监督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搭设方案的技术说明和安全教育,并保存说明记录;
4.4.4. 安装工人必须明确自己的工作和安全要求,了解工作环境,检查防护用品和工具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脚手架搭设人员使用的安全带必须使用全身安全带;
4.4.5。 脚手架的位置应与电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当安全距离不足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4.6. 在脚手架搭设过程中,承包商的专职或兼职HSE主管必须对现场进行监控。 同时,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或通行;
4.4.7. 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如需暂停作业(包括下班后),搭设区域的脚手架立杆必须形成稳定的空间受力系统,否则不得中途停止作业;
4.4.8.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脚手架搭设距离不应大于1.5米(包括部分距离和跨度);
2)脚手架的基点及附着构件(物)必须牢固可靠。 电杆基础应平整、坚固。 同时,立杆底部必须安装金属底座或垫板。 如果地基土质较弱钢结构需要搭设脚手架吗,必须进行换土、分层夯实、回填;
3)脚手架不得自下而上逐渐展开,形成倒塔结构;
4)搭设过程中,必须及时搭设连接墙杆、斜撑、剪式撑,防止搭设过程中脚手架倾斜;
5)地面或作业基础面至脚手架工作面必须有上下梯子和通道,并应有可靠的防滑措施;
6)脚手架搭设宽度不应小于1.2m,不允许使用单排脚手架;
7)脚手架工作面应全面铺搭脚手架板。 装订应牢固,必须采用两点装订。 脚手架板应放置在两端横杆上。 每侧横杆的长度不应小于200mm,且不应大于300mm。 ;
8)工作面面积应满足作业要求。 工作面周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米的围栏。 必要时,护栏之间应设置防护条; 当工作面周围没有合适的地方悬挂安全带时,还应增设安全带挂架;
9)交叉作业时,脚手架上必须在垂直和水平方向安装密集的安全网,安全网的设置必须与脚手架的搭设同步;
10)高度大于3m的脚手架走道和平台外侧应设置止脚器,止脚器高度不应小于100mm;
11)脚手架基础周围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防止水浸透基础。
4.4.9. 坡道的建设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人行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m,坡度不应小于1:3。 坡道防滑条间距不应大于300mm,转角平台间距不应小于6m2。
2)用于运输物料的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6,宽度不应小于1.5m。
3)坡道、平台外侧应设有1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mm高的脚踏板。
4)坡道铺装应铺设在端部,接缝处应安装双排横杆,脚手架板应固定牢固。
4.5. 脚手架验收
4.5.1. 脚手架搭设后,承包商的HSE工程师首先要根据规范和计划或用户的要求进行全面的自检。 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HSE部门)验收。 如果是供方安装脚手架,则需要供方现场代表参加验收。 验收合格的,由验收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4.5.2. 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改造已验收的脚手架。 若因施工需要需要局部改造,使用单位须向监理单位(HSE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监理单位组织实施。 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安全论证,原安装队在保证结构安全并采取相应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部分改造。 竣工后仍需办理检验、移交、验收手续。
4.6. 鉴别
4.6.1. 脚手架搭设和使用过程中,为了表明其状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 主要有以下五个状态指示灯:
1)正在安装中,非安装人员禁止使用;
2)安装已完成但尚未验收。 非安装人员禁止使用;
3)检查不合格,正在整改中。 非安装人员禁止使用;
4)检验合格后,准许使用;
5)正在拆除,禁止使用。
4.6.2. 招牌所用材料必须耐用、美观; 字迹必须清晰,不易脱落; 悬挂位置必须明显; 招牌必须悬挂牢固、可靠,并必须符合《HSE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
4.6.3. 标志内容至少应包括:承包商、安装单位、负责人、身高、用途、身份、监护人、检验人员、验收人员。
4.7. 使用注意事项
4.7.1. 操作人员应从坡道或专用梯子到达工作楼层,不得沿脚手架攀爬;
4.7.2. 从事脚手架三级以上高空作业时,应当执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承包商必须申领内部《高空作业许可证》;
4.7.3. 风力超过6级时,应停止脚手架作业;
4.7.4. 砌墙时,脚手架上只允许堆放一层砖,侧面三层; 网格安装时,馆内脚手架的荷载应严格控制在脚手架设计的允许荷载范围内;
4.7.5。 下雨时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撤离脚手架,严禁雷电天气继续作业;
4.7.6。 严禁在脚手架下方或附近进行挖掘作业。 如有必要,必须提前向项目组提出申请,并采取加固措施。 土方作业须经监理公司HSE总监批准后方可进行;
4.7.7. 严禁以下违法行为:
1)使用脚手架吊运重物;
2)小车在货架上运行;
3)将起升钢索绑在脚手架上;
4)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连接墙杆;
5)吊装作业时脚手架的碰撞或拉扯;
4.8. 脚手架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4.8.1. 脚手架必须定期检查。 大风、大雨等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松动、折断、倾斜等现象,应及时紧固或更换;
4.8.2.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脚手架立杆下陷或悬空、连接松动、货架歪斜变形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现场HSE主管和施工领导报告。承包商,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并报告。 监理单位HSE主管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4.8.3. 对于使用寿命较长的脚手架,承包商和监理单位的HSE监督员应经常进行检查。
4.9. 脚手架拆除时的基本要求
4.9.1. 拆除脚手架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资格。
4.9.2. 脚手架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诚然,大型脚手架和建筑工程脚手架都可以因工程需要而放置使用。 但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以确保脚手架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一次性脚手架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4.9.3. 脚手架需要拆除时,必须按照方案中的拆除要求进行,并由承包商专职或兼职HSE监督员现场监督;
4.9.4。 脚手架拆除前,应在拆除作业影响范围内设置警示围栏和警示标志。 该区域应设专人监视,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或通行。
4.9.5。 拆卸时应按从上到下的顺序进行,一步一步进行,不允许同时上下作业; 严禁在拆除整排脚手架的同时拆除与墙体相连的横杆。
4.9.6。 拆除的立杆、连接件、脚手架板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索悬挂。 严禁向下抛掷。
4.9.7。 拆除脚手架时,若工人、立杆、工作面、电线等安全距离不足,应切断电源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9.8。 已拆除(解锁)的脚手架杆、板应一次性全部拆除。
4.9.9。 拆除的钢管、紧固件、脚手架板、安全网等材料必须及时运至指定区域。
4.10. 脚手架材料的储存
4.10.1. 拆除的脚手架立杆、连接件、跳板等构件经防锈、防腐处理后应分类集中。 它们不应混合或散落在地面上。 最好放置在仓库或有防雨措施的临时场所。 里面。
4.10.2. 钢管、紧固件、跳板等应按相关标准进行检验钢结构需要搭设脚手架吗,并剔除有缺陷的部位。
4.10.3. 螺栓的螺纹和活动部位应涂黄油。
4.10.4. 工程中未使用或多余的脚手架部件应及时运出施工现场。
五、检查与评估
5.1. 项目组HSE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违反规定的,按照《HSE考核及奖惩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5.2. 违反本规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六、附则
6.1. 本规定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适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6.2. 本规定解释权归隆基二手钢构所有。
七、相关文件
脚手架验收记录表